Java SE 6 技術手冊

7.1 定義類別(Class)

以物件導向的思維來思考一個問題的解答時,會將與問題相關的種種元素視作一個個的物件,問題的發生是由物件的交互所產生,而問題的解答也由某些物件彼此合作來完成。所以如何描述問題中的各種元素?如何將這些元素定義為物件?也就是如何封裝物件資訊就是物件導向設計的第一步。您要瞭解如何使用「類別」(Class)定義物件,類別是建構物件時所依賴的規格書。

7.1.1 以物件思考問題

簡單的說,物件導向的思維就是以物件為中心來思考問題,然而什麼又叫作「以物件為中心來思考問題」?我不想用太多抽象的字眼來解釋這些詞語,這邊實際提出一個問題,並嘗試以物件導向的方式來思考問題。

有一個帳戶,帳戶中有存款餘額,您可以對帳戶進行存款與提款的動作,並可以查詢以取得存款餘額。

要以物件為中心來思考問題,首先要識別出問題中的物件,以及物件上的屬性與可操作的方法:

  • 識別問題中的物件與屬性

    帳戶是個比較單純的問題,可以從問題中出現的名詞來識別出物件,描述中有「帳戶」與「餘額」兩個名詞,基本上兩個名詞都可以識別成物件,然而在這個簡單的問題當中,設計的粒度還不需要這麼細,所以您先識別「帳戶」這個物件。

    識別出物件之後,接下來看看物件上有什麼屬性(Property),像是物件上擁有什麼特徵或是可表示的狀態(State),屬性是物件上的靜態特性。屬性基本上也可以從名詞上識別,在這個例子中,您可以將「餘額」作為帳戶的屬性之一。

    識別出物件與屬性

    圖 7.1 識別出物件與屬性

  • 識別物件上的方法

    接著要識別物件上的方法,也就是識別物件上的動態特性,也就是物件本身可操作或供操作的介面,問題描述上的動詞可能就可以識別為方法,例如「存款」、「提款」、「查詢餘額」等動作,就可以識別為物件上的方法。

    識別物件方法

    圖 7.2 識別物件方法

    識別出物件及其上的屬性與方法之後,您就有了基本的物件定義書,接著您就可以實際從定義書中產生物件實例,並以這些物件實例設計彼此間的交互行為以解決問題。

    從物件定義書中產生物件實例

    圖 7.3 從物件定義書中產生物件實例

    如何為這些物件實例設計交互行為,依應用的領域不同而有所差異,就 Java 程式設計而言,就是使用 Java 的語法來為這些物件來進行各種條件判斷與流程控制,接著運行程式以獲得解答。

良葛格的話匣子 以上是很簡單的物件分析過程,目的在讓您對物件導向分析有大致的瞭解,對於真正所面臨的問題,實際的物件分析會再複雜一些,例如單純從問題中的名詞來識別物件就不一定行的通了,這與「物件導向分析」(Object-oriented Analysis)有關,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物件導向分析,建議看看這本書:

Applying UML and Patterns: An Introduction to Object-Oriented Analysis and Design and the Unified Process, Second Edition By Craig Larman

7.1.2 使用 class 定義類別

在物件導向設計中,物件並不會憑空產生,您必須識別出問題中的物件,並對這些物件加以定義,您要定義一個規格書,在 Java 中這個規格書稱之為「類別」(Class),您使用類別定義出物件的規格書,之後根據類別來建構出一個個的物件,然後透過物件所提供的操作介面來與程式互動。

在 Java 中使用 "class" 關鍵字來定義類別,使用類別來定義一個物件(Object)時,會考慮這個物件可能擁有的「屬性」(Property)與「方法」(Method)。屬性是物件的靜態表現,而方法則是物件與外界互動的動態操作。

舉個例子來說,若您的問題中會有「帳戶」這個物件,在分析了您的問題之後,您為「帳戶」這個物件定義了 Account 類別。

範例 7.1 Account.java

public class Account {
    private String accountNumber;
    private double balance;

    public Account() {
        this("empty", 0.0);
    }

    public Account(String accountNumber, double balance) {
        this.accountNumber = accountNumber;
        this.balance = balance;
    }

    public String getAccountNumber() {
        return accountNumber;
    }

    public double getBalance() {
        return balance;
    }

    public void deposit(double money) {
        balance += money;
    }

    public double withdraw(double money) {
        balance -= money;
        return money;
    }
}

在這邊先大致呈現出一個類別所可能具備的元素並加以簡介,稍後對每個元素會詳加介紹:

  • 定義類別

    首先看到範例中的 "class",這是 Java 中用來定義類別的關鍵字,記得一個類別的定義是這麼作的:

    public class Account { 
        // 實作內容 
    }

    Account 是您為類別取的名稱,由於這個類別使用 "public" 關鍵字加以修飾,所以檔案的主檔名必須與類別名稱相同,也就是檔案要取名為 "Account.java",這是規定,在一個檔案中可以定義數個類別,但只能有一個類別被設定為 "public",檔案名稱主檔名必須與這個 public 的類別同名,例如 Account.java 中可以有以下的內容:

    public class Account { // 檔案必須是Account.java
        // 實作內容 
    }
    class SomeClass {
        //實作內容
    }
    class OtherClass {
        //實作內容
    }
  • 定義成員

    在類別中的資料及互動方法,統稱其為「類別成員」(Class member),範例 7.1 中的 accountNumber、balance 成員是「資料成員」(Field member),getAccountNumber() 與 getBalance() 是「方法成員」(Method member),在定義資料成員時可以指定初值,如果沒有指定初值,則會有預設值,資料成員如果是基本型態,則預設值與表 5.1 所列出的相同,如果是物件型態,則預設值為 null,也就是不參考任何的物件。

    注意到 "public" 這個關鍵字,這表示所定義的成員可以使用宣告的物件名稱加上 '.' 運算子來直接呼叫,也稱之為「公用成員」或「公開成員」。"private" 這個關鍵字用來定義一個「私用成員」,私用成員不可以透過參考名稱加上"."直接呼叫,又稱之為「私有成員」。

    在定義類別時,有一個基本原則是:資訊的最小化公開。也就是說儘量透過方法來操作物件,而不直接存取物件內部的資料成員(也就是 Field 成員)。資訊的最小化公開原則是基於安全性的考量,避免程式設計人員隨意操作內部資料成員而造成程式的錯誤,您可以在日後的程式設計中慢慢來體會;在稍後的實作中,您將看到我不會對 accountNumber 與 balance 兩個私用成員直接存取,而會透過公開的方法來對它們進行設定。

    一個類別中的資料成員,若宣告為 "private",則其可視範圍(Scope)為整個類別內部,由於外界無法直接存取私用成員,所以您要使用兩個公開方法 getAccountNumber() 與 getBalance() 分別傳回其這兩個成員的值。

  • 定義建構方法

    與類別名稱同名的方法稱之為「建構方法」(Constructor),也有人稱之為「建構子」,它沒有傳回值,建構方法的作用是讓您建構物件的同時,可以同時初始一些必要的資訊,建構方法可以被「重載」(Overload),以滿足物件生成時各種不同的初始需求,在範例 7.1 中您重載了建構方法,在不指定引數的情況下,會將 balance 設定為 0.0,而 accountNumber 設定為 "empty",另一個建構方法則可以指定引數,this() 方法用於物件內部,表示呼叫物件的建構方法,另一個關鍵字就是 "this",它參考至物件本身,7.1.5 會再詳細介紹 "this" 以進一步瞭解其作用。

    定義好 Account 類別之後,您就可根據這個類別來建構物件,也就是產生 Account 類別的實例,建構物件時要使用 "new" 關鍵字,顧名思義,就是根據所指定的類別(規格書)「新建」一個物件:

    Account account1 = new Account(); 
    Account account2 = new Account("123-4567", 100.0);

    在上面的程式片段中宣告了 account1 與 account2 兩個 Account 型態的參考名稱,並讓它們分別參考至物件,account1 所參考的物件在建立時並不指定任何引數,所以根據之前對 Account 類別的定義,account1 所參考物件的 balance 將設定為 0.0,accountNumber 設定為 "empty";accont2 所參考的物件在新建時則給定兩個引數,所以 account2 所參考物件的 balance 設定為 100.0,而 accountNumber 設定為 "empty"。

    要透過公開成員來操作物件或取得物件資訊的話,可以在物件名稱後加上「.」運算子來進行,例如:

    account1.getBalance(); 
    account1.deposit(1000.0);

範例 7.2 綜合以上的介紹來作個簡單的練習,要使用到範例 7.1 中的 Account 類別。

範例 7.2 AccountDemo.java

public class AccountDemo { 
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        Account account = new Account();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帳戶: " + account.getAccountNumber()); 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餘額: " + account.getBalance()); 

        account = new Account("123-4567", 100.0);
        account.deposit(1000.0);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帳戶: " + account.getAccountNumber()); 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餘額: " + account.getBalance()); 
    } 
}

Account.java 與 AccountDemo.java 都要編譯,然後執行程式,結果如下:

帳戶: empty
餘額: 0.0
帳戶: 123-4567
餘額: 1100.0

良葛格的話匣子 類別與物件這兩個名詞會經常混於書籍與文件之中,例如「您可以使用 Scanner類別」、「您可以使用 Scanner 物件」,這兩句在某些場合其意思可能是相同的,不過要細究的話,兩句的意思通常都是「您可以使用根據 Scanner 類別所建構出來的物件」,不過寫這麼長很煩,難免就省略了一些字眼。

7.1.3 類別成員(Class member)

在 Java 中,一個類別可以定義資料成員(Field)及方法(Method) 成員,在 Java 中,類別成員可用的存取權限修飾詞有 "public"、"protected"、"private" 三個,如果在宣告成員時不使用存取修飾詞,則預設以「套件」(package)為存取範圍,也就是說在 package 外就無法存取,關於 package 與存取修飾的關係,在第 9 章還會見到說明。

以範例 7.1 為例來進行說明。在該範例中,您定義了一個 Account 類別,當中還定義了 accountNumber 與 balance 兩個資料成員,這兩個資料成員被宣告為 "private",表示它是 「私用成員」(Private member),私用成員只能在 Account 類別中被使用,不可以直接藉由物件的參考名稱加上 "." 來直接存取它。

再來看到方法(Method)成員,範例 7.1 的每一個方法被宣告為 "public",表示這些方法可以藉由物件的參考名稱加上 "." 直接呼叫,一個方法成員為一小個程式片段或一個執行單元(Unit),這個程式片段可重複被呼叫使用,並可傳入引數或傳回一個表示執行結果的數值,一個方法成員的基本宣告與定義方式如下 :

存取修飾 傳回值型態 方法名稱(參數列) {
  // 實作 
  return 傳回值; 
}

參數列用來傳入方法成員執行時所需的資料,如果傳入的引數是基本資料型態(Primitive data type),則會將值複製至參數列上的參數,如果傳入的引數是一個物件,則會將參數列上宣告的參數參考至指定的物件。

方法區塊中可以宣告變數(Variable),參數在方法區塊執行結束後就會自動清除,如果方法中宣告的變數名稱與類別資料成員的名稱同名,則方法中的變數名稱會暫時覆蓋資料成員的作用範圍;參數列上的參數名稱也會覆蓋資料成員的作用範圍,如果此時要在方法區塊中使用資料成員,可以使用 "this" 關鍵字來特別指定,範例 7.3 可以印證這個說明。

範例 7.3 MethodMember.java

public class MethodMember {
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        MethodDemo methodDemo = new MethodDemo();

        methodDemo.scopeDemo(); // 對data 資料成員不會有影響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methodDemo.getData());

        methodDemo.setData(100); // 對data 資料成員不會有影響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methodDemo.getData());
    }
}

class MethodDemo {
    private int data = 10;

    public void scopeDemo() { // void 表示沒有傳回值
        int data = 100;
    }

    public int getData() {
        return data;
    }

    public void setData(int data) { // void 表示沒有傳回值
        data = data; // 這樣寫是沒用的
        // 寫下面這個才有用
        // this.data = data;
    }
}

執行結果:

10
10

方法的傳回值可以將計算的結果或其它想要的數值、物件傳回,傳回值與傳回值型態的宣告必須一致,在方法中如果執行到 "return" 陳述,則會立即終止區塊的執行;如果方法執行結束後不需要傳回值,則可以撰寫 "void",且無需使用 "return" 關鍵字。

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的過程中,有一個基本的原則,如果資料成員能不公開就不公開,在 Java 中若不想公開成員的資訊,方式就是宣告成員為 "private",這是「資訊的最小化」,此時在程式中要存取 "private" 成員,就要經由 setXXX() 與 getXXX() 等公開方法來進行設定或存取,而不是直接存取資料成員。

透過公開方法存取私用成員的好處之一是,如果存取私用成員的流程有所更動,只要在公開方法中修改就可以了,對於呼叫方法的應用程式不受影響,例如您的 Account 類別中,withdraw() 顯然的在餘額為 0 時,仍然可以提款,您必須對此做出修正:

public double withdraw(double money) {
    if(balance – money < 0) {
        return 0;
    }
    else {
        balance -= money;
        return money;
    }   
}

這麼一來,您的 withdraw() 對 balance 做了些檢查,但對於使用 Account 的 AccountDemo 來說,並不用做出修改。

在第 4 章中介紹過 autoboxing、unboxing,在方法的參數列中是可以作用的,也就是說如果您的方法中是這樣設計的:

public class SomeClass {
    ....
    public void someMethod(Integer integer) {
        ......
    }
    ....
}

則您可以使用這樣的方式來設定引數:

SomeClass someObj = new SomeClass();
someObj.someMethod(1); // autoboxing

良葛格的話匣子 方法名稱的命名慣例為首字小寫,名稱以一目瞭解方法的作用為原則,以上所採取的都是駱駝式的命名方式,也就是每個單字的首字予以適當的大寫,例如 someMethodOfSomeClass() 這樣的命名方式。

為資料成員設定 setXXX() 或 getXXX() 存取方法時,XXX 名稱最好與資料成員名稱相對應,例如命名balance這個資料成員對應的方法時,可以命名為 setBalance() 與 getBalance(),而 accountNumber 這個成員,則可對應於 setAccountNumber() 與 getAccountNumber() 這樣的名稱,如此閱讀程式時可以一目瞭解方法的存取對象。

您搞得清楚「參數」(Parameter)與引數(Argument)嗎?在定義方法時,可以定義「參數列」,例如:

public void setSomething(int something) { // something 稱之為參數
       // ...
}

而呼叫方法時傳遞的數值或物件稱之為「引數」,例如:

someObject.setSomething(10); // 10 是引數

7.1.4 建構方法(Constructor)

在定義類別時,您可以使用「建構方法」(Constructor)來進行物件的初始化,在 Java 中建構方法是與類別名稱相同的公開方法成員,且沒有傳回值,例如:

public class SafeArray { 
    // .. 
    public SafeArray() {  // 建構方法 
        // .... 
    } 
    public SafeArray(參數列) {  // 
        // .... 
    } 
}

在建構方法中,您可以定義無參數的或具有參數的建構方法,程式在運行時,會根據配置物件時所指定的引數資料型態等,來決定該使用哪一個建構方法新建物件,如果您沒有定義任何的建構方法,則編譯器會自動配置一個無參數且沒有陳述內容的建構方法。

在範例 7.4 示範了實作簡單的「安全的陣列」,您所定義的陣列類別可以動態配置陣列長度,並可事先檢查存取陣列的索引是否超出陣列長度,在這個陣列類別中,您還實作了幾個簡單的功能,像是傳回陣列長度、設定陣列元素值、取得陣列元素值等。

範例 7.4 SafeArray.java

public class SafeArray { 
    private int[] arr; 

    public SafeArray() {
        this(10); // 預設 10 個元素
    }

    public SafeArray(int length) { 
        arr = new int[length]; 
    }

    public void showElement() {
        for(int i : arr) {
            System.out.print(i + " ");
        }
    }

    public int getElement(int i) { 
        if(i >= arr.length || i < 0) { 
            System.err.println("索引錯誤"); 
            return 0; 
        } 

        return arr[i]; 
    }

    public int getLength() { 
        return arr.length; 
    }

    public void setElement(int i, int data) { 
        if(i >= arr.length || i < 0) { 
            System.err.println("索引錯誤"); 
            return; 
        }

        arr[i] = data; 
    } 
}

如果您不指定引數的話,就會使用無參數的建構方法來配置 10 個元素的陣列,您也可以由指定的長度來配置陣列;您在無參數的建構方法中使用 this(10),這會呼叫另一個有參數的建構方法,以避免撰寫一些重複的原始碼。範例 7.5 示範了如何使用自訂的安全陣列類別。

範例 7.5 SafeArrayDemo.java

public class SafeArrayDemo { 
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
        // 預設10個元素 
        SafeArray arr1 = new SafeArray();  
         // 指定配置 5 個元素 
        SafeArray arr2 = new SafeArray(5);

        for(int i = 0; i < arr1.getLength(); i++) 
            arr1.setElement(i, (i+1)*10);

        for(int i = 0; i < arr2.getLength(); i++) 
            arr2.setElement(i, (i+1)*10);
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("arr1: ");
        arr1.showElement();
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("\narr2: ");
        arr2.showElement();
    }
}

在範例 7.5 中您配置了兩個物件,一個使用預設的建構方法,所以 arr1 的陣列元素會有 10 個,一個使用指定長度的建構方法,所以 arr2 的陣列元素個數是您指定的5,建構方法依引數不同而自行決定該使用哪一個建構方法,執行結果如下: arr1: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arr2: 10 20 30 40 50

7.1.5 關於 this

請您回顧一下範例 7.1,在範例的 Account 類別中定義有 accountNumber 與 balance 成員,當您使用 Account 類別新增兩個物件並使用 account1 與 account2 來參考時,account1 與 account2 所參考的物件會各自擁有自己的 accountNumber 與 balance 資料成員,然而方法成員在記憶體中會只有一份,當您使用 account1.getBalance() 與 account1.getBalance() 方法取回 balance 的值時,既然類別的方法成員只有一份,getBalance() 時如何知道它傳回的 balance 是 account1 所參考物件的 balance,還是 account2 所參考物件的 balance 呢?

物件實例擁有自己的資料成員

圖 7.4 物件實例擁有自己的資料成員

其實您使用參考名稱來呼叫物件的方法成員時,程式會將物件的參考告知方法成員,而在方法中所撰寫的每一個資料成員其實會隱含一個 this 參考名稱,這個 this 名稱參考至呼叫方法的物件,當您呼叫 getBalance() 方法時,其實您相當於執行:

public double getBalance() { 
    return this.balance; 
} 

所以當使用account1並呼叫getBalance()方法時,this所參考的就是account1所參考的物件,而account2並呼叫getBalance()方法時,this所參考的就是account2所參考的物件,所以getBalance()可以正確的得知該傳回哪一個物件的balance 資料。

this參考至實際的物件

圖 7.5 this 參考至實際的物件

每一個類別的方法成員都會隱含一個 this 參考名稱,可用來指向呼叫它的物件,當您在方法中使用資料成員時,都會隱含的使用 this 名稱,當然您也可以明確的指定,例如在方法定義時使用:

public Account(String accountNumber, double balance) {
    this.accountNumber = accountNumber;
    this.balance = balance;
} 

參數名稱與資料成員名稱相同時,為了避免參數的作用範圍覆蓋了資料成員的作用範圍,您必須明確的使用 this 名稱來指定,但如果參數名稱與資料成員名稱不相同則不用特別指定,例如:

public Account(String number, double money) {
    accountNumber = number; // 實際等於this.accountNumber = number;
    this.balance = money;  // 實際等於this.balance = money;
}  

this 除了用來參考至呼叫方法的實際物件之外,還有一種可以帶引數的用法,主要是用於呼叫建構方法,而避免直接以建構方法的名稱來呼叫,例如在下面的程式片段中,當使用無參數的建構方法 Ball() 時,它會呼叫有參數的建構方法:

public class Ball { 
    private String name; 

    public Ball() { 
        this("No name"); // 會使用Ball("No name")來建構
    }

    public Ball(String name) { 
        this.name = name; 
        .... 
    } 
} 

良葛格的話匣子 很多時候會經常這麼說:「account1 物件可以作 xxx 動作...」或是「account2 物件的 xxx 方法...」,其實意思指的是:「account1 所參考物件可以作 xxx 動作...」、「account2 所參考物件的 xxx 方法」,只不過每次都要這麼寫的話,會讓文件內容又臭又長,所以就都簡略的用 account1、account2 來代表物件了,但您自己要記得像 account1、account2 這樣的名稱,其目的是參考至實際的物件,這邊是因為要說明 this 的作用,所以要寫的詳細一些。

7.1.6 關於 static

對於每一個基於相同類別所產生的物件而言,它們會擁有各自的資料成員,然而在某些時候,您會想要這些物件擁有共享的資料成員,舉個例子來說,如果您設計了一個 Ball 類別,當中打算使用到圓周率PI這個資料,因為對於任一個 Ball 的實例而言,圓周率都是相同的,您不需要讓不同的 Ball 實例擁有各自的圓周率資料成員。

您可以將 PI 資料成員宣告為 "static",被宣告為 "static" 的資料成員,又稱「靜態資料成員」,靜態成員是屬於類別所擁有,而不是個別的物件,您可以將靜態成員視為每個物件實例所共享的資料成員。要宣告靜態資料成員,只要在宣告資料成員時加上 "static" 關鍵字就可以了,例如:

public class Ball { 
    public static double PI = 3.14159; // 宣告static資料
    ...
}

靜態成員屬於類別所擁有,可以在不使用名稱參考下,直接使用類別名稱加上'.'運算子來存取靜態資料成員,不過靜態資料成員同樣遵守 "public"、"protected" 與 "private" 的存取限制,所以若您要直接存取靜態資料成員,必須注意它的權限,例如必須設定為 "public" 成員的話就可以如下存取:

System.out.println("PI = " + Ball.PI);

雖然您也可以在宣告物件之後,透過物件名稱加上 '.' 運算子來存取靜態資料成員,但是這個方式並不被鼓勵,通常建議使用類別名稱加上 '.' 運算子來存取,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與非靜態資料成員混淆,例如下面的方式是不被鼓勵的:

Ball ball = new Ball();
System.out.println("PI = " + ball.PI);

與靜態資料成員類似的,您也可以宣告方法成員為 "static" 方法,又稱「靜態方法」,被宣告為靜態的方法通常是作為工具方法,例如在 Ball 類別上增加一個角度轉徑度的方法 toRadian():

public class Ball { 
    ...
    public static double toRadian(double angle) {
         return 3.14159 / 180 * angle;
    }
}

與靜態資料成員一樣的,您可以透過類別名稱使用'.'運算子來存取 "static" 方法,當然要注意權限設定,例如設定為 "public" 的話可以如下存取:

System.out.println("角度90等於徑度" + Ball.toRadian (90)); 

靜態資料與靜態方法的作用通常是為了提供共享的資料或工具方法,例如將數學常用常數或計算公式,以 "static" 宣告並撰寫,之後您可以把這個類別當作工具類別,透過類別名稱來管理與取用這些靜態資料或方法,例如像 Java SE 所提供的 Math 類別上,就有 Math.PI 這個靜態常數,以及 Math.Exp()、Math.Log()、Math.Sin() 等靜態方法可以直接使用,另外還有像 Integer.parseInt()、Integer. MAX_VALUE 等也都是靜態方法與靜態資料成員的實際例子。

由於靜態成員是屬於類別而不是物件,所以當您呼叫靜態方法時,並不會傳入物件的參考,所以靜態方法中不會有 this 參考名稱,由於沒有 this 名稱,所以在 Java 的靜態方法中不允許使用非靜態成員,因為沒有 this 來參考至物件,也就無法辨別要存取的是哪一個物件的成員,事實上,如果您在靜態方法中使用非靜態資料成員,在編譯時就會出現以下的錯誤訊息:

non-static variable test cannot be referenced from a static context

或者是在靜態方法中呼叫非靜態方法,在編譯時就會出現以下的錯誤訊息:

non-static method showHello() cannot be referenced from a static context

在 Java 中程式進入點(Entry point)的 main() 方法就是靜態方法,如果您要直接在main()中呼叫其它的方法,則該方法就必須是靜態方法,像範例 7.6 所示範的。

範例 7.6 StaticDemo.java

public class StaticDemo {
    public static void sayHello() {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哈囉!");
    }

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        sayHello();
    }
}

您可以試著將 sayHello() 前的 "static" 消掉,編譯時就會發生上述的第二個錯誤訊息。

Java 在使用到類別時才會載入類別至程式中,如果在載入類別時,您希望先進行一些類別的初始化動作,您可以使用 "static" 定義一個靜態區塊,並在當中撰寫類別載入時的初始化動作,例如:

public class Ball { 
    static { 
        // 一些初始化程式碼 
    } 
    .... 
}

在類別被載入時,預設會先執行靜態區塊中的程式碼,且只會執行一次,實際使用範例來說明一下,首先撰寫範例 7.7 的 SomeClass 類別。

範例 7.7 SomeClass.java

public class SomeClass {
    static {
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類別被載入");
    }
}

這個類別只定義了靜態區塊,主要是為了測試類別被載入時是否執行該區塊,接著撰寫測試程式,如範例 7.8 所示。

範例 7.8 StaticBlockDemo.java

public class StaticBlockDemo {
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        SomeClass c = new SomeClass();
    }
}

在使用 "new" 來建立 SomeClass 的實例時,SomeClass 類別會被載入,載入之後預設會執行靜態區塊的內容,所以程式的執行結果如下所示:

類別被載入